近日,青山區(qū)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大廳內,一位申請人將一面“執(zhí)法為弱勢群體討薪,仲裁幫助打工人解困”的錦旗送到仲裁員手中,對仲裁院全體工作人員表示感謝。同時,該申請人在“人民網”上留言,贊揚仲裁員“執(zhí)法為民、親民仲裁、濟危救困、伸張正義?!?/span>
據了解,申請人于2024年4月入職被申請人某公司,從事停車場管理員工作,每日工作時間較長。入職后,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,且于2024年9月無故將申請人辭退,申請人多次與單位協(xié)調溝通,單位始終不理不睬。無奈,申請人向青山區(qū)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,要求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二倍工資、賠償金等仲裁請求。
仲裁院立案后,仲裁員本著“調解先行”的原則,多次與雙方進行電話溝通,協(xié)商約定于2024年10月22日下午到青山區(qū)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進行調解。但調解當天,被申請人不斷向申請人提出新要求,雙方情緒較為激動。面對此種情況,仲裁員始終本著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綜合運用“面對面”“冷靜處理”等多種調解方法,圍繞雙方爭議焦點用心用情地就相關法律法規(guī)進行細致解讀,并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充分表達訴求,勸導雙方換位思考、互諒互讓。最終,經過仲裁員不懈努力,促成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,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13700元。至此,該起案件在開庭前得以圓滿調解。
“金獎銀獎,不如老百姓的夸獎;金杯銀杯,不如老百姓的口碑。”下一步,青山區(qū)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將始終秉持“仲裁為民”的服務理念,勇扛仲裁新擔當,展現仲裁新作為,以群眾需求為導向,以群眾滿意為目標,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,力促“案結、事了、人和”,全力構建和諧穩(wěn)定的勞動關系,為推進地區(qū)經濟社會高質量發(fā)展作出應有貢獻。
供稿:黃梓姮
上傳:王雪妍
審核:王俊杰